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2023-11-01 10:12:29 来源:浦城新闻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10月31日上午,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斌,副主任游洪、孟世芬、李金孙、徐学荣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何秀菊、县法院院长张军、县检察院院长刘斌,以及县监察委员会、政府办、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单位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吴斌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福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及债务(含隐性债务)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浦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浦城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江平的提请,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接受:陈爱宾辞去的浦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韩钢为浦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根据浦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军的提请,会议表决通过 免去:张志明同志的浦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张炳荣同志的浦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黄雅雅为浦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温慧素为浦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根据浦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斌的提请,会议表决通过 免去:周方同志的浦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黄静为浦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进行宪法宣誓 吴斌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韩旭玮 邵强) |
相关阅读: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