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2021-10-20 09:55:22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作者:赵建国 王净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这一论述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折射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是基于此,“十四五”规划纲要将社会保障体系与公共服务、就业、收入分配、弱势群体权益、基层社会治理等内容统一起来,赋予社会保障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功能。 一 无论是“国家让步”视角下的自由主义社会保障制度,还是“国家回归”视角下的福利主义保障制度,西方的社会保障都是作为缓和资本主义根本矛盾的工具性制度出现并发展的,本质上是国家和社会二元对立的产物。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则与之不同,一方面批判吸收了中国本土哲学中“水之于舟、民之于政”的民本思想,另一方面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障思想,从而将社会保障从风险管理的手段上升为国家治理制度,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能够有效提升人民的满意度,增强国家认同感,为社会保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促进全社会共同富裕提供了路径可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始终立足民生发展,将民生保障作为社会保障政策的出发点和价值源泉。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与就业、教育、收入分配、公共服务、基层治理等的有效连接,以社会保障制度的进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问题提供了更全面的政策选项。 二 针对不同群体间的保障差异,我们党在更高层次上统筹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努力补齐社会保障的短板和弱项,不断促进社会保障整体结构的优化与功能的提升。首先,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方面,着重推进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统筹,渐进性地化异趋同,努力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在筹资机制、待遇保障、经办管理等方面的全面统筹;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均需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差距,同时积极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的发展完善,进一步提升农民的社会保障待遇与服务水平。其次,进一步推动体制内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保障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再次,缩小区域间社会保障水平差距,努力建立均等化、可持续、流动性强的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十四五”时期将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法治化进程,建立健全中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最后,筹划建立国家主导型的社会福利制度,通过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福利项目建设,逐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补齐社会保障体系短板。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