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2021-10-20 09:55:22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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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制度下,社会保障水平容易受到整个国民经济基础的制约,社会保障的发展需要适应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而非主动促进经济进步。我们党则将社会保障体系升格为民生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并将民生发展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坚持共建共享相结合,明确了社会保障的发展起点为协同和促进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实践始终强调将民生保障与经济发展协同起来,致力于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促进。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由此,我国社会保障的重点就是要发挥其在畅通国内大循环中的支撑作用,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在国内大循环中,发挥社会保障在“六稳”“六保”中“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的重大作用。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十四五”时期,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也是社会保障的重点任务,“保居民就业”的最终目的就是保障基本民生,只有在满足老百姓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去不断改善民生,才可以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收获更多安全感和幸福感。其二,在国内大循环中,需要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过程中的促进作用。“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坚持以扩大内需为基点促进国内大循环,而在建立消费信心拉动国民消费需求方面,社会保障具备其他政策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保障为国民提供了一张“安全网”,只有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遵循“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要求,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以社会保险制度为核心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才可以帮助老百姓“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从而形成内需旺盛的强大国内市场。 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不仅要求做大做好“蛋糕”,还要合理分好“蛋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再分配制度,在“先富”带动“后富”的过程中具备明显的调剂优势,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能够抓痛点、解难点,进一步推进社会公平。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通过社会保障保障起点、过程与结果的公平,让所有社会成员均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机会,是社会主义社会保障的根本目标。我们党传承这一思想,强调要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这一思想的正确指引下,要想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高质量发展,应以公平为回归点,从共享发展理念出发,不断加大社会保障促进再分配公平的调节力度,提高其精准性,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待遇和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在保障原则上,坚持“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相统一。在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时,要依据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现状建立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机制,做到量力而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促进社会保障公平层面,则要综合考虑地区、城乡、群体等方面的差异,做到尽力而为,进一步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在分配方向上,体制外的社会保障资源应参照体制内的社会保障渐进调整,不断缩小体制内外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差距;东部地区的社会保障资源优势应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调剂;城镇社会保障资源应反哺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建设。在保障项目上,应坚持以社会保险为主体,以社会救助保底层,积极促进社会福利、慈善制度以及优抚安置制度的完善。在组织形式上,应以政府保障为主体,积极促进市场、社会等多组织协同发力,形成社会保险、补充保险与商业保险相互衔接、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格局。(作者:赵建国 王净净,分别系东北财经大学副校长、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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