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
2018-01-17 14:52:24 来源: 责任编辑:浦城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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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精神,切实抓好我县移风易俗工作。按照省、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会议精神,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破旧立新、崇德向善,争做文明新风的积极倡导者、主动传播者和自觉践行者,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营造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我县于2017年12月15日出台《浦城县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浦委办〔2017〕113号文件。 移风易俗 党员干部率先垂范 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丧事活动中,必须事先将出殡时间、安葬地点、送葬车辆等情况主动向其所在单位如实申报,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备案(一般干部职工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科级干部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省、市属驻浦单位干部职工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带头书面承诺文明办丧。 党员干部要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中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践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弘扬殡葬新风。 城区出殡“八严禁” ◆严禁在城区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尸停灵、大量摆设花圈或举行度亡活动; ◆严禁晚上十点至次日早上七点在城区范围内燃放鞭炮、鼓号奏乐,妨碍邻里生活; ◆严禁送葬车辆超过五辆(含殡仪车); ◆严禁用摩托车、三轮车开道引导; ◆严禁任何公车参与送葬; ◆严禁送葬车辆途经城区时绕道环行; ◆严禁送葬车辆超慢速行驶; ◆严禁送葬车辆在途经城区各条道路时沿途燃放鞭炮、鼓号奏乐及抛撒纸钱。 办丧做到“五个不” ◆文明节俭办丧,不滥送花圈。 ◆花圈用货车集中运输,不抬花圈或用三轮车运花圈。 ◆送葬人员集中坐车,不摆成队伍在主街道步行送葬。 ◆倡导树葬、花葬、草葬,不乱埋乱葬。 ◆倡导用现代文明的方式开展悼念活动。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不得以单位名义赠送花圈、花篮(逝者所在单位除外),提倡用签名、写悼念词、挽联等文明方式替代送花圈、花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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