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共同富裕首先要靠共同奋斗
2022-02-25 09:43:43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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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营造机会公平的社会环境。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这是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打破阶层利益固化,让更多要素和资源在各个阶层之间自由流动的制度保障。发展不充分是要素流通不畅的根源之一,在新发展阶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做大“蛋糕”,在发展中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升就业质量,为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提供物质保障。教育公平是最大的机会公平,提高对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财政支出力度,不断缩小城乡与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受教育机会差距,提高劳动者人力资本水平、就业创业创造能力,让每一个人都有自我价值实现的机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动力活力。加快破除城乡与区域、行业部门之间阻碍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使得劳动力能够在区域、行业部门之间自由流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党中央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为此,必须在过渡期内稳定对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帮扶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任务,尤其要让更多的进城农民工、城市新市民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当中来。但是目前大多数农民工难以享受到市民化待遇,城市医疗、生活、子女教育等支出压力较大,削弱了农民工的工作热情和奋斗动力,也容易导致进城农民工重新跌入低收入群体,不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为此,应加大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财政转移支付更多用于促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更加注重作用于保就业保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消除农民进城务工、奋斗打拼的后顾之忧。建立可持续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推动实现财政支出向公共服务领域、向城市非户籍人口的“双倾斜”,既要在增量上节省资金,将财政支出更多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也要在存量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将城市非户籍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覆盖范围,促进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向非户籍人口倾斜,不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谨防陷入“福利陷阱” 促进共享权利和奋斗义务匹配。共同富裕要求以人人奋斗实现人人共享,共享是权利,奋斗则是义务,每个人既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分享“蛋糕”的权利,也有把“蛋糕”做大的义务。实现共享权利和奋斗义务的匹配,也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分配领域要反对平均主义,通过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设计,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不断创造良好奋斗环境、激发奋斗者内生动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由于个人禀赋条件的不同,要允许合理分配差距的存在,一定意义上,合理的分配差距也是激发人力资本提升和促进创新创业的动力。 防止掉入“福利陷阱”。共同富裕不是政府大包大揽,要防止出现“养懒汉”“等靠要”等现象,避免掉入“福利主义”陷阱。实现共同富裕要发挥市场、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协同作用。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完善产权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着力扩大高水平开放,把自贸试验区的成功实践抓紧复制推广到全国,增强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对于一些个人或社会组织能提供的保障功能,政府要避免越俎代庖、大包大揽,防止脱离基本国情、超出财政能力、以揠苗助长的方式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避免陷入“福利陷阱”。始终坚持在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具备的条件下,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一方面要把那些有能力和条件承担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扎扎实实地办好;另一方面要循序渐进、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吊高胃口、不办“过头事”。(作者:李雪松 孙博文 朱兰,分别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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