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 2025-11-14 10:53:23 来源:浦城新闻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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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下午,浦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文龙,副主任游洪、孟世芬、李金孙、徐学荣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刘晓斌,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傅礼辉,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斌,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直有关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李金孙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及“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应急管理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县信访局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浦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部分人大代表辞去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该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颁发任命书
宪法宣誓 杨文龙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浦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学荣等辞去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1月13日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学荣、黄龙翟、王清富、谢友明、周文杰、练雅男、朱英坤、曹子强、原恩翔、翁和平、徐绍兵、余向晖、邹泽坤、邱小兵、陈荣贵、李昌勇、谢子铨、黄旭等18名代表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和接受熊晓阳代表因退休退出工作岗位申请辞去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辞去代表职务请求被接受的:徐学荣的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熊晓阳、黄龙翟、王清富、谢友明、周文杰、练雅男的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邹泽坤的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李昌勇的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浦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浦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1月13日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熊晓阳的浦城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任命曹华亮为浦城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 浦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5年11月13日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刘用煌的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二、免去曹华亮的浦城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三、免去曹晖的浦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四、任命赵胜为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五、任命徐绍兵为浦城县水利局局长; 六、任命陈林基为浦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浦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1月13日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张洁琼的浦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任命江俊杰为浦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浦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1月13日浦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江娜为浦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浦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二、任命温慧素为浦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免去其浦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三、任命黄雅雅为浦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浦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江欢为浦城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浦城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缪方勇的浦城县人民法院仙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六、免去季清鸿的浦城县人民陪审员职务。 (张聪 黄竟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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