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和时限
2024-02-07 09:41:19 来源: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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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南平市委文明办 南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引导市民春节期间文明燃放烟火爆竹工作的函》和《浦城县城区春节期间限燃烟花爆竹通告》相关要求,现划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和时限,具体如下: (一)禁限燃放区域 1.禁止燃放区域:正大路—五一三路—皇华山路—兴浦路;江滨路上水南桥—下水南桥亲水漫道两侧(图中红色区域)。 2.限制燃放区域:五一三路—兴华路—四贤大道—正大路(图中蓝色区域) 图片 3.限制区域内禁止燃放时间: 2月9日(除夕)19:30—24:00 2月10日(初一)00:00—01:00,19:30—24:00 (二)禁限燃放要求 在禁止燃放区域内,春节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在限制燃放区域内除禁止燃放时间外的时段,可以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请自觉遵守禁限燃放有关规定,文明安全燃放,共同守护浦城蓝天,为浦城空气“减负”,为我们健康“加码”,同呼吸,共奋斗,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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