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2023-08-28 10:53:51 来源:浦城新闻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8月25日上午,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斌,副主任游洪、孟世芬、李金孙、徐学荣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何秀菊、县法院院长张军,以及县监察委员会、检察院、政府办、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工信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国家税务总局浦城县税务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单位负责人,县第十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徐学荣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浦城县202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第17次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表决通过 免去:林子强同志的浦城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季群雄同志的浦城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任命:黄坤平为浦城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林子强为浦城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黄有清为浦城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浦城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江平的提请,会议表决通过 免去:黄坤平同志的浦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余爱国同志的浦城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梁武为浦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蔡芳杰为浦城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根据浦城县监察委员会的提请,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谢孟华为浦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根据一系列法定程序,会议决定:接受周远韬辞去浦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表决通过,决定由浦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谢孟华代理浦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浦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斌的提请,会议表决通过 免去:甘永胜同志的浦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斌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黄乾晔 吴华芳 王睿钦) |
相关阅读: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