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2021-11-10 11:31:11 来源:《求是》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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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保护生态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生物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独特别致的景观文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经济、创造就业、群众增收、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加快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规范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让百姓既得到“绿叶子”,也富裕“钱袋子”,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不可分割的生态系统。必须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从而达到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的目的。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落实就地保护体系,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统筹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监管。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快恢复物种栖息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珍稀濒危物种种群和极小种群保护,完善生物资源迁地保存繁育体系。着力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依法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管理,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监管制度,持续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水平。 坚持夯实基础,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必须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提高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要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制度,研究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渔业、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地、森林、野生植物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各地可因地制宜出台相应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物多样性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工作机制,完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行为和整治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运输、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十年规划,加快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网络,完善生物多样性评估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发挥各级政府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长效机制。 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地球是人类的共同家园,面对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性挑战,各国是风雨同舟的命运共同体。必须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以多边主义为引领,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进程,充分发挥我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作用,不断增强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湿地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国际条约,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的双多边对话合作,推动知识、信息、科技交流和成果共享。筹备好COP15第二阶段会议,推动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构建公正合理、各尽所能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为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者:孙金龙,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黄润秋,生态环境部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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