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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道阻塞起纠纷 公调对接促和谐

2019-06-05 17:30:30  来源:  责任编辑:浦城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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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514日,一起因道路阻塞引发的矛盾升级纠纷,在山下司法所成功化解。当日上午,莲塘镇村民邹某,在源头村拉电杆时,与山场老板、山下乡村民吴某,因道路阻塞,发生争吵,争吵时言语过激,导致肢体冲突,推拉中邹某胸口受轻微伤,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情急之下,邹某的家人拨打“110”报警电话。经山下派出所民警教育引导,双方均有同意调解的意向。决定启用“公调对接”,将此纠纷转到山下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员,花了3个多小时时间,便让双方消除怨气,达成谅解。

 

言语过激生事端  析理释法平情绪

司法所在了解了此次纠纷的具体情况后,联合山下派出所立即对双方展开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吴某以源头村某地的路是他出钱修建、邹某在此路拉电杆都没有通过他为由与邹某家人起了争执,邹某及家人见吴某并没有认为在争吵拉扯中致人轻微伤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双方情绪都很激动,为预防双方矛盾激化,在此情形下,调解员分头调解,将吴某与邹某分别叫到不同的房间进行调解。

 由派出所工作人员作对吴某进行教育和规劝,工作人员通过过错剖析法,首先明确吴某的此次推拉致伤中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耐心详细地为其讲解《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经过法律和道理两方面解说,吴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情绪慢慢稳定下来,答应好好接受调解。

在另一个房间,司法所工作人员继续做邹某的思想工作,首先明确吴某的伤人行为是错误的,会由工作人员对他进行教育,及时安抚好邹某及其亲戚的情绪,再详细解释“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希望能够理智的提出赔偿要求。邹某及其亲戚听后,也不再计较吴某的过激言语了,但提出两个赔偿要求:一是去医院住院,彻底把胸口伤治好,二是不住院也行,一次性补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人民币3万元;吴某觉得第一个要求:这点小伤住院不现实;第二个要求数额太大接受不了,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法律顾问寻标准  精心细算达一致

双方因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从规定的赔偿标准入手,打电话给山下乡法律顾问莲塘法律服务所的金主任,向她详细调查询问因伤误工费如何计算,金主任说误工费的计算有两种情况,情况不同算法不同,司法所长得知后,按误工费最高算法,以一个月医疗时间为限,再加上前期的医疗费、包车费等,计算好全部费用为人民币5500多元,专家的标准、精确的计算,使邹某及其亲戚也无从反驳,再加上原先的狮子大开口,也是因为吴某的态度不好而说的气话,本意也是为了解决问题的,邹某及其亲戚同意接受伍仟伍佰多元的赔偿数,可询问吴某时,他说最多只能赔偿4000元,赔偿数又因相差1500元而达不成一致。

 

另辟蹊径寻补偿  公调对接化干戈

见此调解卡在最后的壹仟多元上,调解员另辟蹊径,打电话叫山下供电所所长到司法所,请他和雇工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看雇工单位能否出这一仟多元作为营养费进行补偿,因为邹某是山下供电所所雇用的工人,于情于理,补偿点营养费也可以留下个好名声,有利于将来更好地雇用工人,经过山下供电所反复沟通,最终雇工单位负责人答应出1000元人民币作为营养费补偿给邹某,至此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吴某一次性赔偿邹某医疗、误工等费用计人民币4000元整、雇工单位补偿营养费人民币1000元,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场为他们制作了调解协议,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和支付了赔偿费、补偿费,一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案例点评

此案中,调解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充分考虑到双方的需求,及时确定调解思路,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给双方做工作,在调解时以情理为主导、以法律为依托,既积极和双方进行情感交流,又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邹某合理诉求得到满足,又使赔偿数在吴某能接受的范围,一旦赔偿数超出了吴某的底线,又另辟蹊径,从雇工单位获得补偿。由于案情分析准确、争议焦点清晰,情理法沟通宣传到位。

公调对接,联合调处既发挥了人民调解讲清道理、劝善教育的优势,又把事件处理好,宣传了法律、弘扬了道德,维护了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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