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破获闽北最大非法猎杀野生鹭鸟案
2019-03-15 17:20:27 来源: 责任编辑:浦城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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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如今在闽北不少地方,人们经常能欣赏到杜甫诗句中所描写的白鹭翩翩齐飞的景象。然而却有人为了牟取私利,铤而走险,将枪口对准了这些可爱的生灵。 2018年4月至7月,被告人王某华、蒋某炎和孙某霞三人合伙,在禁猎期内多次使用气枪等禁用猎具到邵武市、光泽县、松溪县等地猎杀鹭鸟,并将猎杀的鹭鸟销售给浦城多家餐馆,后经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2019年2月21日下午,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华、蒋某炎和孙某霞猎杀野生鹭鸟一案,并当庭宣判,以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至一年十个月并适用缓刑不等刑罚。 4小时猎杀214只鹭鸟 三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2018年7月3日上午,县公安局仙阳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一辆车牌号为闽AD0**K的灰色奇瑞轿车从邵武前往浦城,车上载有大量野生动物。接报后,该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高速口拦截,于当天下午三点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并在车上收缴野生鹭鸟尸体5袋,气枪一把,子弹若干。经鉴定,共有214只鹭类,其中白鹭170只。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华交代,这次捕猎由孙某霞负责驾车踩点,蒋某炎、王某华负责猎杀,整个过程持续了4小时。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在返回途中就被民警逮个正着。 当晚,民警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住所和销赃的饭店进行了细致搜查,共搜获冰冻鹭鸟尸体30余袋162只,气枪子弹500余发、枪用望远镜一把。 追踪鹭鸟去向 18家餐馆现形 在这起案件中,这些被杀死的鹭鸟究竟流向何处呢? 2018年7月5日晚,警方根据已掌握的线索,突击检查了城区涉嫌非法收购鹭鸟的餐馆,重点查看了这些餐馆的后厨、冰箱、冰库等场所。在检查中,民警发现,部分餐馆或将鸟锅标明在菜谱里,或在账单里明确标明了鸟锅。多数的餐馆负责人表示鹭鸟是从街上购买,并不清楚售卖人情况。对于餐馆经营者故意隐瞒收购野生鹭鸟的行为,如何让他们开口呢?警方决定仍从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入手。 经过调查,警方得知,孙某霞负责鹭鸟销售,于是通过其手机微信查找交易记录,并对其中涉嫌鹭鸟交易的餐馆经营者进行传唤、询问。同时,派出精干警力前往深圳腾讯公司,调取餐馆经营者与孙某霞的手机微信交易记录。面对铁证,不少餐馆经营者主动交待了犯罪事实。据某餐馆负责人张某交代,这些鹭鸟平时都没有存货,一般是客人事先预定,他们才通过微信向孙某霞购买。 经查,我县共有18家餐馆存在收购鹭鸟的违法行为,警方对其中涉嫌刑事案件的经营者采取强制措施,构不上刑事案件的也对其进行了林政处罚。 “贪玩+牟利” 三人铤而走险 据蒋某炎交代,早期,他是用弹弓打鸟,但觉得不够刺激,听说王某华家中藏有气枪,于是便邀其一起打鸟。 最初,三人猎杀鹭鸟主要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后来孙某霞联系了浦城一些餐馆,以每只鹭鸟40-5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仅一个多月就获利颇丰。三人尝到甜头后,便开始以猎杀鹭鸟为生。截至案发,三名犯罪嫌疑人猎杀并销售鹭鸟共计2000余只,从中获利11万余元。 蒋某炎、孙某霞和王某华涉嫌非法狩猎一案是迄今为止我县乃至闽北境内查获猎杀野生鹭鸟最大的一起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同时,被告人王某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持有气枪铅弹,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判决。 编后语: 白鹭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享有“环保鸟”的美誉,如此多的白鹭惨遭猎杀,令人触目惊心。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只有深挖彻查,才能从源头上斩断利益链条。在这起案件中,我们要向办案民警致敬,是他们的不懈努力,三名犯罪嫌疑人才被送到法院的被告席接受审判。在这里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不要为满足一己私欲,而剥夺动物的生存权利。同时,我们也相信,今后在生态法网的保护之下,更多的野生鸟类能在我们身边自由飞翔,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徐赵浦/杨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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