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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过道起纠纷 倾情调解促和谐

2018-10-09 16:47:13  来源:  责任编辑:浦城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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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下乡某村有一大片山场,林木采伐投标让外村人中标,此山场采伐下来的林木要经过该村三个小组的道路,因林木经过会对道路、农田、青苗等产生损坏,某村三个组的村民和中标方在损坏补偿金额的数量存在分歧,在协商中,当事人双方因各自理解角度不同,在言语上过激发生冲突,引发纠纷,乡、村二级调委会多次召集村民代表和中标方、寨下林场负责人等集中在村部、山场现场等进行调处,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鉴于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乡调委会工作人员决定采取“冷处理调解法”,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再进行调解,并由派出所警告双方当事人不得发生冲突,承诺后期会继续进行调解。

本案从表象看是损坏补偿费用之争,但矛盾的焦点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因山场中标方不是本村村民,山场林木采伐产生的经济利益而引发,受经济利益驱动,双方情绪容易激动,矛盾容易激化,从刚开始的好言协商发展到村民们牵涉到多年前的历史遗留问题,会场上常会发生过激言语冲突,积怨在逐渐加剧,矛盾在逐步升级,如不及时处置或是处置得不彻底,双方在今后的采伐作业中可能会导致语言甚至肢体冲突,有引发群体性的上访和民转刑的苗头和隐患。

为了解决此矛盾,山下乡党委、政府召集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等职能部门以及中标方、三个组的村民代表、村两委干部、寨下林场负责人等共二十余人集中到村部,对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了调解,先由乡林业部门和寨下林场负责人对有关林业方面的问题进行专业解答,化解部分村民认识上的偏差,避免节外生枝。然后由当事人双方代表分别在会上提出各自的要求和想法。

为避免双方吵闹,乡调委会工作人员采取“个别调解法”,分别与中标方、三个组村民代表进行谈话,在分别谈话时,首先叫中标方按实情列出每项损坏补偿数目清单;然后在和三个组村民代表进行谈话时,拿出中标方的损坏补偿清单给他们看,问他们是否能接受,有无补充等,再由乡、村干部共同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初步制定出损坏补偿方案;最后提交会议讨论,会上,由司法所长宣读了损坏补偿方案后,问当事人双方有无异议和补充时,因涉及到钱和利,当事人双方又开始众说纷纭,都想争取到自已的最大利益,损坏补偿方案一时达不成一致,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及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法律,讲事实,讲道理,渐渐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和怨气。经过长达二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当场签订协议,付清损坏补偿款,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山下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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