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农村寄宿生周末返家往校乘车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8-20 17:15:33 来源: 责任编辑:浦城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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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浦城县农村寄宿生周末返家往校乘车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浦城县农村寄宿生周末 返家往校乘车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农村寄宿生周末往家返校乘车(以下简称“周末班车”)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周末班车”的管理,保障农村寄宿生乘车安全,认真贯彻《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管理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26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农村寄宿生周末返家往校乘车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8〕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在全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全面推行“周末班车”制度,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农村寄宿生乘车安全问题,确保寄宿生返家往校有序乘车、规范乘车、安全乘车,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职责 根据县政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政府牵头、各方配合、职责明确、协调运作”的“周末班车”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1.负责对“周末班车”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周末班车”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和分工,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2.组织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行政村及运送学生车辆单位(或驾驶员)制定“周末班车”运送方案,组织调整运力,确定收费标准,明确各方责、权、利。 3.组织并审定“周末班车”运送方案,广泛宣传教育,科学组织运力,严格安全措施,加强检查监督,通过财政资助、政策扶持等多种方式,推动“周末班车”的开通运行,最大限度解决农村寄宿生周末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二)宣传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媒体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农村“周末班车”的氛围。 (三)教育部门和学校职责 1.协调有关部门推行“周末班车”制度,检查督促乡镇“周末班车”落实情况,对“周末班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建立“周末班车”管理考评制度,将“周末班车”工作纳入县学校综治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和考核。 3.负责核定“周末班车”乘车人数,并将需乘车人数及时报送乡(镇)政府及运输部门,建立健全“周末班车”信息档案;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周末班车”的监督管理,打击“周末班车”在接送学生中的违法行为。 4.学校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宣传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安全知识、政府推行“周末班车”制度等内容,摸清需乘坐“周末班车”的学生数、线路、目的地等情况,做好学生及家长安全乘车动员工作。 5.学校要做好学生乘坐“周末班车”的现场组织,做到有序乘车、安全乘车。建立接送学生安全管理台帐,健全“周末班车”信息反馈渠道,发现“周末班车”拉客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 (四)公安部门职责 1.严把“周末班车”车辆年检、驾驶员资质审验等关口,现阶段学生“周末班车”,按农村客运运行模式运送学生。 2.负责维护学校“周末班车”乘车现场治安、交通秩序,加强“周末车”的检查,严格查处用不具备“周末班车”资质的车辆和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运送学生的行为。 3.加强对“周末班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到交通拥堵,公安机关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周末班车”优先通行, 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周末班车”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4.建立“周末班车”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将“周末班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 (五)财政部门职责 县财政部门要会同交通、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周末班车”财政补助政策。 (六)交通部门职责 1.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农村公路通行安全技术标准,认真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2〕14号)中关于“周末班车”的车长、通行时间、限速等规定。加大路网建设补助,优先解决开通农村周末班车的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2.合理调配运力,优化运输路线,对具备学生“周末班车”通行条件的线路,配合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进行勘验审批,鼓励现有农村客运实行区城经营。 3.确保接送学生的“周末班车”车辆合法、手续完整、车况良好,驾驶人员100%符合规定的客运资质要求,确保定时、定点接送学生返家往校,严格落实车辆日趟检制度。督促驾驶员驾驶车辆期间不做与驾驶无关的事情 4.落实农村客车购置补助资金,对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5.科学分配农村客运燃油补助资金,制定差异化油补资金分配方案,提高承担“周末班车”任务车辆的补助标准。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周末班车”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报废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学生违法行为。 (七)安监部门职责 1.对“周末班车”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周末班车”安全工作职责,并将“周末班车”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和考核。 2.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周末班车”安全形势分析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处理“周末班车”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物价部门职责 物价部门负责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建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细则等有关规定,协调财政、交通部门和客运企业对“周末班车”实行优惠票价。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制定运输方案。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学生乘车需求摸底工作,相关运输企业主动联系乡(镇)政府和学校,科学延伸农村客运线路,合理调配“周末班车”运力,根据学生需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运输方案。要优化运输线路,将同一方向的学生集中运送到行政村,提高接送效力,减少接送趟数;学校可适当调整放学时间,鼓励短途的学生步行上学返家或由学生家长接送,以解决学生乘车过于集中的问题,减轻交通运输压力。加快线路审批,对具备学生“周末班车”通行条件的线路,县政府将组织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进行勘验,尽快予以审批,做到成熟一-条、开通一条、规范一条。 (二)严格乘车管理制度。县教育部门要督促乡村寄宿制学校建立和完善乘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反馈制度,安排专人现场组织学生有序乘车;及时收集学生接送车辆的有关信息,经常与学生、家长、驾驶员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各方意见和建议;配合乡(镇)政府,做好“六定”(即定驾驶人、定车、定座位、定期检验、定线路、定时间)工作。县交通部门要确保接送学生的车辆合法、手续完整、车况良好,驾驶人员100%符合规定的营运资质要求,确保定时、定点接送学生返家,严格督促落实运营企业车辆日趟检制度。 (三)加大资金补助力度。一是完善“周末班车”运营补助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明确财政投入,建立动态财政补助机制,解决好“周末班车”运营补助经费问题。由县财政部门结合实际,与学校所在地乡(镇)或行政村协商,按一定比例承担“周末班车”放空费。二是落实农村客车购置补助资金。对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给予相应资金补助,并将开通“周末班车” 数量与补助资金标准挂钩,鼓励运输企业加大运力投放。三是科学分配农村客运燃油补助资金。各乡(镇)要制定差异化油补资金分配方案,不得按车辆座位数简单实行平均分配,要提高承担“周末班车”任务车辆的补助标准,鼓励运输企业承担周末班车任务。四是加大路网建设补助。优先解决开通“周末班车”的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快改造进度。五是根据实际对“周末班车”客运车辆合理收费,相关费用予以减免优惠。 (四)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县公安、交通执法等部门要强化监管,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持续开展“周末班车”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查处和打击农村学校周边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切实消除学生返家往校安全隐患。 (五)强化多方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增强推行“周末班车”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部门要和乡(镇)、农村学校密切配合,通过交通安全课、乡村干部入户等形式,对广大师生、家长及驾驶人员开展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劝导家长、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超载车辆、不坐“摩的”等非法客运车辆,确保“周末班车”更加有序、规范、安全。 四、实施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4月30日前)。各乡(镇)政府对当地农村寄宿生乘车情况进行调研,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二)方案制定阶段(2018年5月20日前)。各乡(镇)政府组织交通运管、教育、物价、运输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当地寄宿生乘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协商确定“周末班车”使用车辆、运送线路、基本票价及放空费、运送时间、地点及相应责任等,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各乡(镇)“周末班车”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20日前分别向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上报。 (三)正式启动阶段(2018年6月10日开始)。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要求全面地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农村“周末班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的浦城县农村“周末班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农村“周末班车”工作。 (二)细化工作方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周末班车”工作由各乡(镇)政府牵头,成立农村“周末班车”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指挥、指导、协调、管理寄宿生乘车安全工作,并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深入研究解决运力补充、经费补助(筹措)协调机制等问题,实施方案上报浦城县农村“周末班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末班车”的推行,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对职能有交叉的要相互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查考评。县政府将建立“周末班车”制度督查和考评机制,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采取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乡(镇)推行“周未班车”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建立情况通报制度,纳入年终综治考评、安全生产考评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开通“周末班车”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浦城县农村“周末班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附件:浦城县农村“周末班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浦城县农村“周末班车”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何秀菊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吴惠强 县教育局局长 吴成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文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 王树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晓斌 县教育局副局长 潘绍军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吴一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定华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运管所长 祖建生 县安监局副局长 曹群飞 县物价局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张晓斌兼任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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