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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猫头鹰 违法

2018-04-10 11:26:48  来源:  责任编辑:浦城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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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明令规定禁止捕捉和猎杀。但是,最近在浦城一只猫头鹰就不幸误入鸟网,被村民捕获,幸好民警及时相救。

    320号,县公安局莲塘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城西盗卖猫头鹰。

  县公安局莲塘派出所民警廖振权:“到七星桥头的时候,发现一个老户人在街头盗卖猫头鹰,我们发现这个情况后,当场予以制止,并把东西收缴到派出所,并立即移交给林业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吴某今年78岁,富岭镇大庄村人。320号早上,他在自家的菜地里发现鸟网捕捉到猫头鹰,便把猫头鹰送到城西市场贩卖。

  县森林公安民警吕泽轩说:“经专家鉴定,此疑是猫头鹰的活体名叫角鸮,是猫头鹰的一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我们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犯罪嫌疑人吴某交代,由于菜地上的菜被鸟破坏,就想买副鸟网防治,没想到还会触犯法律,吴某不禁后悔不已。

林业公安提醒广大市民: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非法捕猎运输销售都属于违法行为,我们森林公安也将一直保持着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予以打击。

                                                  (徐赵浦    杨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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