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属闹矛盾 上门调解化纠纷
2017-11-27 17:03:01 来源: 责任编辑:浦城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近日,水北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该镇篷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宅基地污水排放问题引起的纠纷。 吴某与叶某是邻居,叶某不满吴某将污水排放到两家房屋相邻的空地上,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因为相邻权属关系,两家关系闹得非常僵,平常互不往来。由于两家吵架的频繁出现,村调解委员会成员也因此事多次上门进行调解,但效果均不理想。为了尽快化解邻里矛盾,营造文明和谐的乡村风貌,村调解委员会上报镇调解委员会,希望在他们的支援下,让这起简单的邻里矛盾得以及时化解。 当天,镇调解委员会成员与村调解委员会成员一同来到篷尾村吴某与叶某的家中,现场向两家人传达了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情、理、法的解说,双方最终达成如下书面协议:两家相邻房屋的一侧以出水为界,挖建沟渠以供日常排水使用;挖建沟渠将在此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履行;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此,这起因污水排放导致的邻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伊露露) 相关链接: 处理相邻关系必须遵守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例如公民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等。同时,我国法律对处理相邻关系还规定了一些特殊原则。《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
相关阅读: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