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4日 星期二
您所在的位置:浦城新闻网 > 时政 > 正文

“法院+综治中心”——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

2025-05-26 09:38:16  来源:浦城法院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浦城法院积极融入县综治中心,聘任经验丰富、擅长群众工作的特邀调解员常驻综治中心,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开展指导调解、以案释法、诉调对接等便民服务,打造“一站式”解纷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浦城法院派驻县综治中心团队,成功化解三起纠纷,实现解纷效率与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

好友借款引纠纷,先行调解化干戈

黄某与叶某母亲系好友。2017年,叶某向黄某借款15万元并约定利率,后虽偿还了部分利息,但仍有19万元本息未结清。黄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经与原、被告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交由驻县综治中心团队进行先行调解。经派驻人员多次释法说理和耐心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叶某将于7月底前一次性支付19万元借款本息,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金融借贷起纷争,倾心调解促双赢

2019年,吴某向银行贷款8万元,贷款到期吴某未偿还,银行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收均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因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清晰,案涉标的额较小,调解结案的可能性较高,经当事人同意,将案件交由驻县综治中心团队,调解员耐心向吴某释明相关法律责任,吴某清楚了自己的还款义务,但表示金额太高无力支付,希望银行给予宽限期。经协商,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维权“零跑腿”,“云端”解纠纷

2015年,张某因工程需要向廖某购买黄沙、水泥等货物,尚欠货款1.5万元未结清。此后,廖某多次向张某追讨均未果,无奈诉至法院。鉴于案件历时久远、还款记录复杂,为最大限度实质化解纠纷,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双方同意法院采用先行调解的方式处理纠纷的建议。法院将案件交由驻县综治中心团队进行调解。

因原告廖某人在外地,特邀调解员在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后,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与原告廖某联系,分别对原、被告开展劝说疏导、释法明理工作,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廖某同意被告张某分期支付该笔货款,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下一步,浦城法院将积极探索“法院+综治中心”新模式,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累和时间成本,不断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努力绘就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南浦时政
更多>>新福建
更多>>文化文明
更多>>理论

版权说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2014 FJN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132号
办公电话:0599-2822949   E-mail:408759325@qq.com
浦城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2871397   举报邮箱:pcsx888@163.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主办:浦城县融媒体中心

备案码35072202010026   闽ICP备15018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