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4日 星期二
您所在的位置:浦城新闻网 > 时政 > 正文

以案为鉴!浦城公安快速查处两起失火案

2025-03-27 09:24:37  来源:浦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期

加上清明节至

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交织叠加

群众进山踏青也大幅增加

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

3月20日至22日

浦城公安快速查处

两起森林火灾案件

119

案例一

3月20日下午,盘亭乡东峰村村民刘某某到“老鼠形”山场其父母坟墓处,在水泥地板上点燃祭祀使用的草纸,草纸灰被风吹起后引发森林火情,林地过火面积已达到失火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次日,犯罪嫌疑人主动到浦城县公安局投案,对其涉嫌失火罪的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9

案例二

3月22日下午,永兴镇大元村村民彭某某到“岭子下”(土名)的菜地里,焚烧玉米秆枯叶,不慎引发森林火情,林地过火面积超过失火罪立案标准。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对该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请大家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切莫心存侥幸、麻痹大意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森林防火有哪些注意事项

遭遇森林火灾怎么办

一起来看!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南浦时政
更多>>新福建
更多>>文化文明
更多>>理论

版权说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2014 FJN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132号
办公电话:0599-2822949   E-mail:408759325@qq.com
浦城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2871397   举报邮箱:pcsx888@163.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主办:浦城县融媒体中心

备案码35072202010026   闽ICP备15018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