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4日 星期二
您所在的位置:浦城新闻网 > 平安浦城 > 正文

存在四项交通违法行为“任性”司机被扣36分

2018-11-08 17:14:14  来源:  责任编辑:浦城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准驾不符、使用伪造行驶证、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超分驾驶等四项违法行为加在一起如何处罚?南平高速交警给出答案:罚款5500元,行政拘留15天,扣36分。

10258时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京台闽浙省际交警执法站执勤时,接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一辆挂山东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逾期未报废,执勤民警立即组织拦截检查。

面对民警的检查询问,驾驶员马某支支吾吾、神情慌张,还谎称证件已丢失。民警当即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核查与鉴定,在证据面前,马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他只有C1驾驶证,半牵引车驾驶证为假证;把其它报废车辆的车牌挂在自己车上;今年7月,马某因为准驾不符被交警部门行政拘留,驾驶证扣了24分。

最终,马某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汽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等四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南平高支三大队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36分,罚款5500元。    

 

(崔畅)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南浦时政
更多>>新福建
更多>>文化文明
更多>>理论

版权说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2014 FJN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132号
办公电话:0599-2822949   E-mail:408759325@qq.com  闽ICP备15018385号  
浦城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2871397   举报邮箱:pcsx888@163.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主办:浦城县融媒体中心

备案码3507220201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