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保障 撑起健康“保护伞”
2016-12-06 15:50:11 来源: 责任编辑:浦城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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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120块钱医保,就能报销10多万元。像我们这样的农村人,哪能拿得出这么多钱?换作以前,得个大病只能在家扛着。”11月21日,管厝乡口窑村十组的村民吴某秀聊起城乡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充满了感激。
今年年初,吴某秀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后诊断为动脉瘤,医疗费花了28.08万元。其中,新农合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费用15.72万元,得到补偿金9.39万元。而根据南平市的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吴某还可得到5.9万余元的补偿。对于她这样的农村家庭来说,28.08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都由自己来承担,那么压力就很大。现在可好,国家帮她支付了一大半的费用。
“过去有新农合,现在又多了大病保险,为我们健康撑起'保护伞'。”这是当前我县很多农民领到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款后的心声。据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基础上,对参合患者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再给予大病保险补充补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参合农民,参保费用由农合基金支出,不需要个人缴纳保费。我县大病保险基金为医保基金的5%,参保人员在参保年度内,累计最高补偿封顶额为20万元。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在保险年度内,住院和特殊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补偿后,剩余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84%的比例给予补偿,相较2015年70%的补偿比例,提升了14%;年度个人住院医疗总费用中,目录外费用(自费)部分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由大病保险按20%的比例给予补偿(该部分最高补偿封顶与政策范围内大病保险补偿封顶合并计算为一个最高补偿封顶20万元)。
“新农合在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与基本医疗保险协同互补,成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延伸和补充,受益人群更广,保障范围更大、保障水平更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叶培松副主任说,2016年我县应参合人口数36.7万人,实际参合36.6万人,参合率99.7%。1-10月我县共有35.76万人次城乡居民共计获得了1.24亿元补偿,城乡居民受益率达97.7%。
除了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的新农合政策和南平市的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我县在稳定城乡居民参合率的同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优化补偿方案,根据当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际使用情况,2016年5月在执行南平市城乡居民一体化补偿政策基础上将南平市辖区外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800元降至600元,而补偿比例则由50%提升至60%;对医保药品诊疗目录库进行调整,扩大了门诊特殊病种糖尿病和高血压用药目录,先后调整提高了300余种一次性耗材和诊疗目录的报销比例,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实际受益水平;实行保底补偿制度,即住院总医药费用扣除保外医药费用超起付线而其实际补偿比低于20%的,按20%的标准补偿。 (吴勇君 袁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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