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大病补助 生病心不慌
2016-08-16 17:23:34 来源: 责任编辑:浦城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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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1071人次,补偿金额达554万元
“交了120块钱保险,报销了近10万元医药费。多亏了政府,像我们这样的农村人,一下哪拿得出这么多钱,得个大病,只能在家等死。”8月8日,万安乡村民曾轮妹跟记者聊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充满了感激。
为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国家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出台了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成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延伸和补充。受益人群广、保障范围大、保障水平高是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特点。
“过去有新农合,现在又多了大病保险,真是我们健康的‘保护伞’。”这是很多农民领到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款后的心声。新农合的参合人(含当年出生并随父母参合的新生儿),只要参加了当年度的新农合,就自动成为大病保险保障对象,大病保险对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今年大病保险基金为医保基金的5%(27元/每人每年),参保人员在参保年度内,累计最高补偿封顶额为20万元。据了解,参保人员在保险年度内,住院和特殊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补偿后,剩余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84%的比例给予补偿,相较2015年70%的补偿比例,提升了14%。另外,从今年9月1日起,对于按规定应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却未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报销时按上述标准计算出的大病保险赔付部分的10%需由个人承担。
“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基础上,对参合患者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再给予二次报销补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参合农民,参保费用由农合基金支出,不需要个人缴纳保费。只要参保人员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数额,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林如兴介绍。“新农合政策实施以来,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对于低收入农民家庭,一旦有人罹患大病,能够为其减轻负担,提供健康保障。” (张依婷) 相关链接 》》》
目前,我县尚有少数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未领到社保卡,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参保人员在新农合系统中的姓名、身份证号有错。这种情况,由本人或亲戚持二代身份证到新农合管理中心修改信息后,本人带一寸白底彩照一张和身份证到县信用联社(县地税局隔壁)去办理。
2、参保人提供的照片不符合要求。这种情况,请参保人带一寸白底彩照一张和身份证直接到县信用联社(或各乡镇农村信用社)办理。
3、参保人原来在省内异地(务工、婚嫁、读大学等)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又到浦城参保的,参保信息在易联众信息库里重复,导致其在浦城县或在异地均无法制卡。这种情况分省外、南平市辖区外省内异地和南平市辖区三种情况办理。大家可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5992832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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