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3年来,《浦城时讯》曝光过的那些事儿
2015-01-08 16:43:55 来源:浦城新闻网 责任编辑:邓忠卫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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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1月1日改刊为报以来,不经意间,《浦城时讯》已经陪广大读者走过了3年整。3年来,作为县委县政府“喉舌”的机关党报,我们在及时报道发生在南浦大地上的新人新事新变化的同时,还充分发挥党报媒体的社会监督职能作用,通过《社会》、《文明浦城》、《综合新闻》等版面,对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为创建文明浦城鼓与呼。 经统计,3年来,本报在上述版面《读者热线》、《曝光台》专栏刊载的曝光图文稿件共有60余篇,其中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公益设施维护等方面的内容占了相对较多的比例。 那么,3年过去,那些曾经曝光过的事儿,各有关职能部门是怎样对待的?处理结果如何?近日,记者对相关事件进行追踪回访,梳理总结,大致可归类为以下几种情况:有的得到及时整改;有的边整改边反弹,有的至今无动于衷。 1、2012.5.28文明浦城,我县开展新一轮文明县城创建。 2、2014.10.6社会,聚焦不文明现象。 A、告知问题立即派人处理的 告知即整改的职能部门,采编时,印象深刻的有2个:一个是县园林管理处;一个是县电力公司。 2013年上半年,民主路南浦派出所门口路段,一处路面凹凸不平,夜间常致骑车者摔倒。市民反映,路面隐患是县电力公司埋设地下线缆时,回填工作没有做好所致。县电力公司接到记者反馈的情况后,第一时间便派人赶往现场查看,并于次日将隐患排除。 另一则是:2014年初夏,本报记者接到市民反映贝林广场杂草丛生,无人管理一事。便将情况告知县园林管理处。对方也是一得知消息,立马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 以上两件事例,因为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及时,最终没有曝露报端,既省了记者的笔墨辛劳,又解决了问题。从中可以看出这些单位负责人对待本职工作的态度。 B、曝光之后,及时处理的 曝光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工作的落实。回访中,我们欣慰的看到,作为县委县政府机关党报的《浦城时讯》,在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方面,还是得到了很多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绝大多数曝光过的问题都得到了落实。 比如,市民反映强烈的江滨公园护栏断缺存安全隐患、上水南桥头垃圾池长期无人清理有碍观瞻、下水南街心旧圆弧阻碍交通顺畅市民期待拆除等问题,经本报记者采访报道后,相关部门都非常重视,并在短时间内给予妥善处理。 1、本报曝光的江滨公园护栏缺损问题被及时修护;(2014.5.12) 2、影响道路交通的下水南破旧圆弧已被拆除。 C、曝光之后虽有整改,但反弹不断,无法根治的 “城市不文明现象就像街头牛皮癣,今天把它揭了,没过几天又重新出现。”回访中,记者也发现,对出现在我们身边的一些不文明现象,任凭媒体怎么曝光,事情总是无法解决或者说,无法彻底解决。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商家占道经营,车主违章行驶、停放,市民乱扔垃圾等,这些问题涉及的主管单位主要是城管、交警以及环卫等。回访中,记者也理解,有些事,不是他们不作为,是现实让他们感到很无奈。 比如,浦城街头的车辆违章行驶、违章停放,市民十字路口乱闯红灯等乱象,不但本报反复曝光,交警每天路上执勤、监督。但总是收效甚微。 比如,像方志敏广场、江滨公园、江滨亲水慢道以及商业城、滨江新天地等一些人流量较为集中的公共活动场所及居民生活小区,其公物遭破坏、公用场所被占道经营、市民乱扔垃圾等现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报聚焦的重点。相关问题媒体曝光后,城管、园林处、环卫、物业等部门也都曾派出人力物力进行整治。但是,往往是:今天处理了,明天又重新反弹。因为这些,很大程度还得靠市民自觉遵守、商家自觉配合。 所以,常见网友在本地网站发表感慨:市民的文明素养有待提高。的确,一个城市一个家,创建文明环境还得靠大家。 D、曝光之后,无动于衷的 回访中,记者发现,曝光后,虽然大多数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也有例外。试举2例: 1.本报2012年2月6日,社会版报道截图。内容反映的是,位于水北街镇观前上坊村桥头至村小学500米路段坡道内2个弯道镜镜面脱落,村民希望有关部门给予修复问题。时至今日,2年过去,无动于衷。 2.2014年2月12日,本报社会报道截图。图片显示的是网友发自浦城论坛的一张照片,反映江滨路东头设活禽宰杀经营点影响市容。对于此事,当时城管曾表示,将与相关部门协调另选场地提供业主经营。但一年过去,该处摊点依然“健在”,似有在此“落地生根”的样子。 当然,总结,只是为了提高。监督,是为了促进。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创建我们共同的家园——美丽浦城。合作、共勉。(本报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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