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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2018-08-20 17:25:29  来源:  责任编辑:浦城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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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 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南政办〔2018〕8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办制定了《浦城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做好我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确保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新办法,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抓好业务培训,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年落实情况于11月15日前书面报县政府数字办,县政府办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联系人:陈思,联系电话:2831179)

附件: 《浦城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附件

浦城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  作  任  务牵头单位责  任  单  位工  作  要  求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1.加强行政决策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各单位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都要在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
2.加强“三个清单”公开县审改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全面完成县级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县发改科技局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
3.加强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4.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县市场监管局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单位要制定并公布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5.推进预决算公开县财政局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推动县级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6.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县审计局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按时公开本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调查)等单项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力度。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县发改科技局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南政办〔2018〕75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县发改科技局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南政办〔2018〕76号),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10.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1.扩展解读范围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统筹推进的同时,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12.完善解读机制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各单位主要领导落实政策解读职责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依据。
13.提高解读效果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及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正确引导舆论。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4.把握回应重点县网信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我市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影响党委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加快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突出做好就医就学、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
15.强化联动机制县网信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中央驻浦有关机构建立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16.加大问责力度县网信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县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县委宣传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7.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数字办县审改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86号)和《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权责清单系统、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同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18.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改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扎实推进我县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
19.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县数字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配合推进整合我县信息系统;配合建设我县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汇聚政务数据。
20.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21.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综〔2017〕535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2.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23.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优化力量配置,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4.深化“放管服”改革县审改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25.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26.推动信息同源管理县审改办县数字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南平市“互联网+放管服”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8〕33号),将县乡二级政府权责清单全部导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与南平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配合省市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
27.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县审改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8.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县数字办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明电〔2017〕79号),强化责任管理,优化考评体系,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29.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县数字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
30.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县数字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完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为公众提供全县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开放开发统一窗口。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3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3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十)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33.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县信访局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南平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南政办〔2017〕168号)中的便民服务专线清单,把各类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包括国家部委统一开通和管理的,以及部门自行开通的群众诉求专线电话。个别暂时不能整合的,实行两号并存、数据共享、统一监管。12345热线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协调配合各地做好专线电话整合工作。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4.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35.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十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36.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完善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十三)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37.编制完成《浦城县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我县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38.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文体新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食品安全、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要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39.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 县直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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