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收条想赖账 骗局识破被拘留
2017-07-13 09:46:57 来源: 责任编辑:浦城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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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浦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魏某因伪造收条,妨碍执行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强制措施。 2014年3月7日,魏某以投资需要为由向陈某借款15000元,口头约定利息按月利率3%计算,还款期限为2014年5月7日。借款到期后,经陈某多次催讨,魏某拒不归还借款。陈某遂起诉至浦城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魏某归还借款本金15000元和利息。2014年8月,浦城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魏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某借款15000元及逾期利息。但魏某未在规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陈某于2015年3月26向浦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魏某所在住所,但因魏某下落不明而未果,且其无财产可供执行,遂将魏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魏某因失信处处受限于是“心生一计”,于2017年6月14日上午来到法院要求承办法官对其失信信息予以屏蔽,自称已还清欠款,经承办法官询问后魏某拿出一张收条,收条写着陈某已于2016年收到魏某的欠款,落实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承办法官见收条表述如此含糊,便及时联系申请执行人陈某,经陈某核实,并未收到还款,更未出具收条。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告知魏某于当天下午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面通知申请执行人陈某也于下午到法院当面核实。在法院调解室里,当魏某见到陈某时脸一下煞白,起初还辩称陈某说谎,口口声声表明自己已还款。但在承办法官的训诫下,在法律的威慑下,心虚的魏某不得不低头承认其自己伪造收条并未还款的事实。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魏某竟利令智昏地伪造还款收条,企图蒙混过关,岂料其粗劣的避债手法没能混过法官的审查关,等待他的将是15天的司法拘留。 (朱丽 姚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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